洗礼篇

  • 始祖亚当违背神犯了罪。因此罪就进入了世界(罗5:12上)。亚当本是按着神的形象和样式造的(创2:17)。因神是义(参:约壹2:1),所以按祂形象和样式所造的亚当就是义种。然而亚当背道犯罪就成为有罪的人,从义种变为罪种。因此他所生的后裔就有延自亚当的罪根与罪性。每个人都具有两种罪,即原罪与本罪。原罪是与生俱来的,乃延自与始祖(诗51:5)。本罪即是人自己所犯的罪。罪的工价就是死亡。

    圣经中有关死的定义有三:

    一、肉身的死,即魂离身死、气绝而亡;

    二、灵死,即始祖犯罪后,灵命便与神永恒的生命隔绝,;

    三、永死,指的是将来灵魂要受永刑(不能在天国)。

    世人永远无法自救,因都在罪的权势与捆绑中,人无法脱罪。人也无法逃离永刑。然而, 神藉着圣经宣告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世人,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祂来到世间成为人子,以救赎主的身份施行拯救。祂不愿意世人因罪沉沦在祂公义审判的刑罚中,故此神为世人设立了一套救赎的计划。

    在旧约,藉着神所设立的割礼使领受者归属于祂,成为祂的子民。而在新约,即是以洗礼来代替旧约的割礼,使人得享神一切的应许(西2:9-12)。这洗罪的泉源(徒22:16),是主耶稣(神成为肉身的人子),舍己救人。祂甘心自愿,顶替世人的罪受刑、受罚、受尽了凌辱,被钉在十字架上,流出了宝血死在十架上。祂还清了世人的罪债,满足了自己的公义,如此成就了救恩,打开了洗罪的泉源。

  • 圣经中所记载指示洗礼的方式如下:

    一、在活水中施洗,就如耶稣接受施洗约翰的洗礼时也是在约旦河(太3:13-15)。

    二、奉主耶稣的名(徒22:16;西3:17),因为「耶稣」这个名字就是神的名(约17:11)。主复活升天前对门徒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28:18-19)在这里提及的「名」在原文中为“单数”之意,而「父、子、圣灵」的那个名就是「耶稣」:父的名就是「耶稣」;父与子为一(约10:30),因此父和子的名都是「耶稣」;圣灵就是「耶稣」的灵(徒16:6-7)。故此,使徒教会给相信的人施洗时都是以「耶稣」的名(徒2:38,8:16, 10:48, 22:16)。

    三、面向下(低下头)。这是为了要与主耶稣死时的形状上联合(罗6:5;约19:30)。在实质(形状上)与耶稣死时的形状一致。在意义上而言,一个欲求得赦免的罪人,他外在的形态上应该就是不敢向公义的神昂首(参:诗38:4),而他的内心也必深感愧疚不敢举目望神(参:路18:13)。

    四、全身入水(浸礼),正如主耶稣接受施洗约翰的洗时,也是全身入水。因此才会说是「从水里上来」(太3:16)。又如保罗所说「受洗是与主同死、同埋葬」(参:罗6:3-4)。

  • 兹就洗礼的三大功效作探讨:

    一、使受洗者罪得洁净赦免,成圣称义。这就是说在受洗时,因着耶稣基督的名,并圣灵的大能运行在水里,水中出现主在十架上为罪所流出的宝血,洁净了受洗者的罪。因此受洗者能成圣称义(约19:31-35;弗1:7);

    二、得以重生。保罗说:「神救我们乃是照祂的怜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3:5)。可见洗礼能使受洗者得以重生(罗6:3-5)。那从前死在过犯中的受洗者,因信而领受耶稣的救恩,归入祂的死,同埋葬、同复活(重生),将来也必与主同坐在天上(弗1:7,2:6-8);

    三、成为神的儿子。圣灵与受洗者同证为神的儿子(罗8:14-16)。既然是儿子,便是神的后嗣(加4:6-7),就有资格承受神的天业(加3:29;罗8:17)。从前始祖亚当因背道而失去的这么尊贵的身份地位——「神的儿子」(路3:38),如今世人因着耶稣基督的救赎而能够重新获得(约壹3:1)。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