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灵篇

  • 圣灵是神的灵,神是灵(约四24)。经上说:“主就是那灵”(林后三17)。圣灵来是为耶稣作见证(约十五26-27;徒五32;来十15),要荣耀耶稣(约十六14),将所受於耶稣的告诉门徒(约十六15),叫门徒想起耶稣对他们所说的话(约十五26),作耶稣的代表,与门徒同在(约十三20,十四17-18)。

  • (一)必须先追求认识神的真理(晨光),顺从神的真理,因为圣灵就是真理,神只赐圣灵给顺从真理的人(徒五32)。
    (二)向神祈求圣灵的必要。以利亚是好榜样:“他又祷告,天就降下雨来。”虽然正当春雨的时候,还是要向神求雨,求才能得着(路十一9-10)。“你们得不着,是因为你们不求。”(雅四2)
    (三)“热心”与“悔改”也是接纳圣灵的条件。不热心(即对圣灵这件事太冷淡),不悔改(即不肯除去自以为一样都不缺的自高骄傲),有此阻梗,必不肯向神祈求,也就是拒绝圣灵於门外了。

  • 圣灵是神所应许要赐给“神所召来的人”(徒二39)。神所召来的,就是听福音并且相信耶稣的人(徒十五7-8;加三5)。人若不相信耶稣,或不顺从真理,就没有认识并接受圣灵的可能。信耶稣的目的,在于“属基督”。“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八9)。人受了圣灵,才算有了属基督的印记(弗四30),这印记就是说:“主认识谁是属祂的人”(提后二19)。没有受圣灵,虽然信了耶稣,没有印记的见证(徒八18-23),如同愚拙童女,有灯无油,不能发光,到了那一天,主就实在告诉他们说:“我不认识你们”(太二十五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