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就上述疑问提出以下几点以作回应:
(一)失传。前面说到在主后306年,西班牙大公会议决议禁止所有圣职人员给新受洗的信徒施行洗脚圣礼。此乃以人意代替神意!这是公然地同心同意违背主的警告——我若不洗你的脚,你就与我无份了(约13:8-10);
(二)认为是犹太人洗脚习俗,乃是主以此来教导信徒要谦卑相恕相爱相助,同时也要保守圣洁。若只是洗脚风俗,那么不接受主的洗脚就会严重到与主无份吗?这是讲不通的。故此必定有主耶稣的用意。从主耶稣与彼得的对话中可以得知,主的洗脚不是一般惯行的风俗洗脚,因为有它的特殊性与奥秘性——与主有份的真理;
(三)因为只在约翰福音十三章有此记载,其他经卷没有记载。神只讲一次的话难道就不是真理了吗?经曰:「出于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路1:37)。神只对亚当讲一次:「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亚当吃了以后灵命就与神隔绝,即灵命死了。(参:路9:59-60;弗2:1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