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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到底为了什么? 生命篇

生命的意义是什么?

“如何找出自己生命的意义?“这应该是多数人的共同问题。
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换句话说,人为什么活着?如果明白这项真理,则任何人都必活得很充实,而且满心喜乐的;反之,他若不知道他需要活着的理由,他便觉得生存是多此一举,而活得很不耐烦了。由此可知,了解「生命的意义」这个问题,是何等重要!
谁都知道,我们各人家里的椅子,都是家具工厂的木匠所制作的。就木匠而言,他制作椅子的目的,是要叫人拿它来坐;就椅子来说,可以让人坐,达成木匠的目的,便是它的存在意义了。
圣经说,神之所以要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使他们分布在世界各地,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并且将生命和生活上的必需品赐给万人,乃为要叫他们寻求神、敬畏神,而尽人所当尽的本分(徒十七25-28;传十二13)。其次是,要叫人荣耀神,以及述说神的美德(赛四三7、21)。
职是之故,就受造的人来说,晓得尽人所当尽的本分,寻求神、敬畏神、荣耀神,并且述说神的美德,让神达成祂创造人的目的,便是人生的意义,也就是生命的存在意义了。

—摘录自《顺道信箱释疑3》,第161-195页,谢顺道著。

兹依据这个观点,将生命的意义简述如下:

1. 寻求神

「要叫人寻求神」,是神创造人的第一个目的(徒十七26-28)。因此,对受造的人来说,明白人必须寻求神、敬拜神,让神达成祂这个目的,便是生命的存在最基本的意义了。怎么说呢?

我们都知道,人一生经历诸多顺逆之后,之所以要寻求神,乃为要敬拜祂;人之所以必须敬拜神,则为要尽人的本分,并且要做终身的依靠。我们也明白,父母生我们、养育我们,而且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们,使我们得以长大成人,建立家室;其恩比山更高,比海更深。因此,孝敬父母是我们个人当尽的本分。晓得尽这个本分,尽心尽意孝敬父母的人,必博取众人的称赞和敬重;能如此受众人称赞和敬重的人,便是很有价值、活得很有意义的人。

与此同理,寻求神、敬拜神,也是我们当尽的本分。因为神创造我们、赐给我们生命,又赐给我们空气、日光、水和食物等,使我们得以维持生命;甚至舍弃祂的独生子,救赎了我们,使我们出死入生。神的恩惠确实莫测高深,过于我们所能了解的(徒十七24-28;传十二13;罗五7-8,八32-34;约五24;弗三18-19)。人若明白他必须尽这个本分,虔诚敬拜神,他便是有价值的人;因为他没有忘本,既知神恩,且能报恩。而立志终身做一个有价值的人,便是活得极有意义的人。

人之所以必须敬拜神,除了要尽人所当尽的本分之外,就是要做终身的倚靠。而人之所以必须倚靠神,乃因人生在世,随时都可能遭遇意外,使我们束手无策。世界上任何人都不能做我们的倚靠,因为他们的能力都极其有限。即使他们能为我们解决一些困难,也不能做我们永远的倚靠的;因为他们一旦死了,便无法再帮助我们了。但我们所敬拜的却是全能的神,能做我们绝对的倚靠;有丰盛之慈爱的神,愿意做我们的倚靠;而且祂又是永恒的存在者,可以做我们终身的倚靠(诗一四六3-5;创十七1;罗八32;启一8)。

正因如此,所以圣经说,我们所敬拜的是「赐平安的神」,只要祂恒常与我们同在,我们便可以时刻得着平安了(罗十五33;伯二二21)。在旧约时代,神常常藉着先知彰显各种神迹,诸如医治疾病(王下五14,二十1、7)、变油济助寡妇(王下四1-7)、叫死人复活(王上十七22)、降火烧尽祭牲(王上十八36-38),或久旱降甘霖等等(王上十八41-45)。那些神迹,不但使以色列人亲眼看见神的大能(王上十八39);甚至连外邦人都不得不承认,「除了以色列之外,普天下没有神。」(王下五15)。因为他们所敬拜的是,全能的神(创十七1),有丰盛的慈爱的神(诗一⃝三8),也是赐平安的神(罗十五33)。

在新约时代,主耶稣被接升天之后,「门徒出去,到处宣传福音,主和他们同工,用神迹随着,证实所传的道。」(可十六19-20)。那些神迹,包括医病、赶鬼,以及叫死人复活等等,多得不胜枚举(徒三1-10,五12-16,八5-8,九36-42,十四8-10,十九11-12)。因为他们所信靠的是,道成肉身的主,藉着肉身显现的神(约一14、1;提前三16);也是复活的主,永远活在天上应允他们所求的主(徒三15-16)。而他们所传的道则是生命的道(徒五20),也是平安的福音(弗六15)。

自1917年以来,神在真教会也显明了许许多多的神迹。这些神迹使真教会虽然遭受各教派的阻扰,仍然得以不断地增长;犹如原始教会处在犹太教诸般的逼迫中,也能继续增长一般(徒四18-20,六7,七57-60,八1-8,十一19-24,十四19-22,十七4-13,二一27-36)。这些神迹让我们体验主耶稣的应许——「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之应许(约十四14),经过两千年后的今日,依然有效。因为「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十三8)。祂的全能、慈爱和信实,永远都没有改变,而且绝对不会改变的。

腓利下撒玛利亚城去,宣讲基督。众人听见了,又看见腓利所行的神迹,就同心合意的听从他的话。因为许多被污鬼附着的,或患病的,都得了医治,所以「在那城里,就大有欢喜」(徒八5-8)。这段记事告诉我们说,一个人病得医治,身体平安,不但是个人的福气,而且也是全家的福气。一个城里的许多病人若都得了医治,则在那城里,当然就大有欢喜了。「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但人若敬拜真神,信靠主耶稣,却必化险为夷,满心喜乐,活得很有意义;反之,若因不认识真神而得不着平安,终身活在忧虑和痛苦中,则纵使生活富裕,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主耶稣应许,祂所要赐给我们的是「我的平安」,不像「世人所赐的」(约十四27)。所谓「世人所赐的」,就是肉身的平安,诸如关怀、安慰、鼓励,或财物上的济助等等;但主耶稣所要赐的却是「我的平安」,比肉身的平安更宝贵的「心灵上的平安」。
大约公元44年,希律王下手苦害教会中几个人,用刀杀了约翰的哥哥雅各。他见犹太人喜欢这事,又去捉拿彼得,收在监里,交付四班兵丁看守,每班四个人。计画在逾越节后把他提出来,当众办他。希律将要提他出来的前一夜,他被两条铁链锁着,睡在两个兵丁当中,看守的人也在门外看守(徒十二1-6)。

依据这段经文的叙述,彼得是被囚禁在监里,由十几个兵丁严密地看守着;而且次日如果被提出来受审,必然凶多吉少。其实希律所捆绑的不过是彼得的身体而已,因为彼得的灵魂在基督里永远是被释放的。所谓「彼得被两条铁链锁着,睡在两个兵丁当中」,也只是表相而已;惟有「睡在基督的怀里,心灵完全宁静」,才是真相。主耶稣所应许,祂要赐给门徒的平安,彼得果然得着了。

一般不认识真神的人,如果遇到不能避免的危险,或无法解决的困难之时,他们便绝望了。但敬拜真神,信靠主耶稣的人,却无论境遇如何恶劣,都无须挂虑;因为只要将我们的需求告诉神,神所赐出人意外的平安,就必在基督耶稣里保守我们的心怀意念了(腓四6-7)。所谓「出人意外的平安」(7节上句),就是「超越人所能理解的平安」(现代中文译本)。所求蒙神应允,不可能解决的困难竟然即时解决了,这就是「出人意外的平安」。即使所求并没有立刻解决,或似乎永远不可能解决,但心里依然宁静,这更是「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稣里保守你们的心怀意念」(7节下句),即得享基督里的平安(约十六33),也就是心灵上的平安──无论处身于任何景况,都不会有所改变的平安。因为他知道,凡事都有神的美意(创五十20;罗八28);他所需要的,只是交托神,并倚靠祂(诗三七5)。一个敬拜真神,信靠主耶稣的人,因为所求蒙应允,身心得享平安,所以他必日日满心喜乐(约十六24);因为日日满心喜乐,毫无挂虑,所以他必觉得他活得很有意义的。不是吗?

2. 荣耀神

神创造人的第二个目的,就是为祂自己的荣耀(赛四三7)。神之所以要照着祂自己的形像造人(创一27),就是希望人活出祂的形像,叫祂得着祂该得的荣耀。因此,就受造的人来说,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十31),让神达成祂造人的目的,便是人的存在意义,也就是生命的意义了。

挪亚的世代,神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凡有血气的人,在地上都败坏了行为(创六5、12)。结果,他们都被洪水灭尽(创七17-22),只有挪亚全家得救(来十一7)。挪亚是一个义人,在当时的世代──罪恶的世代,是一个完全人;挪亚与神同行,他所表现的是神的形像(创六9)。相反的,其他的居民都是恶贯满盈的罪人;他们所做的都与神背道而驰,他们所表现的乃是恶者的形像。

挪亚表现出神的形像,叫神得着祂该得的荣耀,而让神达成祂造人的目的;因此,挪亚的存在很有价值,他的生命是极有意义的。反之,挪亚的世代那些行为邪恶的罪人,所表现的却是恶者的形像,而大大地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因此,他们的存在并没有什么价值,他们的生命也毫无意义可言。「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罗十三11-12)。

「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11节上句):贪爱世界的物质享受、虚浮的名利,或不爱慕真理、信仰冷淡等等,都是灵性沉睡的状态。之所以致此,乃因以为基督是耽延,不会那么快再临。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主的日子要像贼来到一样,正当人人以为稳妥的时候,祂忽然就再临了(彼后三9-10;帖前五1-3;太二四42-44)。因此,趁早醒悟吧!

「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11节下句):基督再临,已死的圣徒将要复活,变成灵体;那时还存留的圣徒,则将活着改变为灵体。然后,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接着,与主永远同在,达成信主的终极目的(帖前四15-17;林前十五44、50-54;约十四1-3)。保罗说,那个得救的日子,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试想:两千年后的今天,岂不是更近了吗?

「黑夜已深,白昼将近」(12节上句):当时的社会群众,因为无知而敬拜人所造的偶像,因为放纵可羞耻的情欲而流行同性恋,甚至因为不认识真神而存着邪僻的心,妄行各种伤天害理的事等等(罗一21-32),这便是黑夜已深的状态。白昼将近,则表示以「公义的日头」为象征的基督,即将再临了(玛四2)。请问:两千年后的今天,世界岂不是更黑暗,基督再临的日子岂不是更近了吗?「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12节下句):圣经说,「光明洁白的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启十九8);与此相反的「暗昧的行为」,即如同污秽的衣服。 「光明的兵器」,可以解读为光明的行为。 「脱去」,是为要「带上」。基督徒的信仰生活是一场长期的灵战,仇敌是天空属灵气的恶魔,管辖这幽暗世界的王(弗六12;约十四30)。因此,我们必须以光明的行为为兵器,立志弃恶从善(罗六12-13;多二14;约壹一6-7),成为名副其实的光明之子、白昼之子(帖前五5),才能完全得胜,永远站立得住(弗六13)。既知道那日子临近──现在距基督再临的日子更迫近了,「就更当如此」(来十25)。

结论是:「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披戴耶稣基督的形像,让神得着祂该得的荣耀;「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十三14),免得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公义的神是赏善罚恶的神,时候一到,我们都要站在基督的审判台前,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或善或恶受报应的(罗二6-11;林后五10)。

大卫对非利士人歌利亚说:「你来攻击我,是靠着刀枪和铜戟;我来攻击你,是靠着万军之耶和华的名。今日耶和华必将你交在我手里,使这众人知道耶和华使人得胜,不是用刀用枪,因为争战的胜败全在乎耶和华。祂必将你们交在我们手里。」(撒上十七45-47)。大卫在敌人面前高举神的名,因为他知道争战的胜败全在乎神。大卫所倚靠的是带领以色列军队的神,他若得胜,是神的胜利,也是神的荣耀;因此,神非帮助大卫,使他得胜不可。果然大卫只用一块石子,就打中歌利亚的额,他就仆倒,面伏于地;然后,将他的刀从鞘中拔出来,砍下他的头,他就死了(撒上十七49-51)。

所罗门接续他父亲大卫作王之后,向神祷告,求神赐给他智慧;为的是可以判断神的选民,辨别是非。所罗门的祈求,蒙主喜悦。于是应允他所求,赐给他空前绝后的智慧(王上三7-12)。他自己也说:「我得了大智慧,胜过我以前在耶路撒冷的众人。」(传一16)。神是智慧的根源,连撒但都知道(创三5)。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难以测度;祂的踪迹,无法追寻(罗十一33)。因此,我们中间若有缺少智慧的,都应当向神祈求,祂就必赐给我们的(雅一5)。最重要的是,求智慧的动机必须纯正:但愿所做诸事,无往不利,荣耀神的名;而不是为了显扬自己的才华,博取众人的称赞。

主耶稣从殿里出去的时候,看见一个生来是瞎眼的人(约八59-九1)。门徒问主说:「拉比,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主回答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约九2-3)。 所谓「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3节),就是要借着在他身上所显明的神迹,让神得着荣耀。由此可知,主耶稣每次医病赶鬼的动机,都是为了荣耀神,而不是为了表现他自己的能力。因为他知道,他之所以能彰显许多神迹,乃因神以圣灵和能力膏他使然(参看:徒十38);他之所以必须常常退到旷野去祷告(可一35;路五15- 16),就是为了不断地得着来自上头的能力。

在分离的祷告中,主耶稣对天父说:「我在地上已经荣耀祢,祢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约十七4)。「我在地上已经荣耀祢」(4节上句):主耶稣所彰显的一切神迹,以及诸多善事(徒十38),都是为了荣耀神。甚至连即将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从死里复活,然后被接升天等等,也都是为了荣耀神的缘故。因为神的存在是永恒的现在(启一8),所以由神看来,基督的受死、复活和升天等,都是已经成就的事实了。

「祢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4节下句):神所托付主耶稣的事,主要的有两项:其一是,劝导罪人悔改,信从神国的福音(可一14-15);其二是,献上他自己的身体,为罪人赎罪,成全律法(来十3-12;太五17;约十九30)。为了成全第一项托付,主耶稣认为宣传神国的福音,比医病赶鬼更重要,所以他向来未曾久留在同一个地方行神迹(路四40-43);行神迹只是证实所传的道的手段(可十六20),并不是传福音的目的(路四42-43)。

为了成全第二项托付,主耶稣顺从神的旨意(太二六39;腓二8;来十7),被钉在十字架上,忍受了痛苦的极限,直到断气(太二七45-46、 50;诗一二九3,二二14-17)。如今神所托付他的事,他已经成全了(约十九30);神该得的荣耀,他也让祂得着了。我们从保罗所写的书信上可以看出,凡事为荣耀神而行,是他处世的原则。例如:
「愿荣耀归给神」这句祝祷词,再三地出现在保罗的书信上(罗十一36,十六27;加一5;提前一17;提后四18)。此其一。

保罗说,他之所以要为传福音而忍受各种逼迫、诸般患难,都是为要增添信徒,叫神的恩惠越发加增,感谢格外显多,以致荣耀归于神的缘故(林后四8- 15)。此其二。「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心里有基督的形像),是保罗牧养教会的目标(加四19);「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则是他教导信徒必须实践的生活原则(林前十31)。此其三。但愿我们都能效法保罗的榜样,凡事为荣耀神而行;若有什么成就,则要将一切的荣耀都归给神。因为我们所做的,「本是我们应分做的」(路十七10);而且凡属于我们的财物、知识、智慧、恩赐等等,都是领受的(林前四7)。

3. 述说神的美德

神创造人的第三个目的,就是要叫人「述说祂的美德」(赛四三21)。因此,就受造的人来说,在各种场合述说神的美德,让神达成祂造人的目的,便是人生在世的意义,也就是生命的意义了。神至高的美德是爱,「因为神就是爱」(约壹四8)。神深爱以色列人的具体表现是,拯救他们脱离埃及人的辖制,使他们得以做属于神的子民(申五15,十四2);并且兑现祂的应许,在他们面前赶出外邦人,使他们得着「流奶与蜜之地」为永远的产业(诗七八55;出三8;申八1)。更重要的是,向亚伯拉罕应许,地上万国都必因他的后裔得福(创二二18),即基督必出自他的后裔(加三16;罗九5);并且使旧约选民因为基督所成全的救恩,而得以实现回去「更美的家乡」之盼望(约八56,十四1-2、6;来十一16、39-40)。

因为神如此深爱以色列人,无微不至地看顾他们,「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人」一般(申三二10)。所以他们必须将神的美德和祂的能力,并祂奇妙的作为,述说给后代听,使他们也要起来告诉他们的子孙,好叫他们仰望神,不忘记祂的作为(诗七八4- 6)。几千年来,以色列民族虽然经历外邦人的统治,以及手段残酷的逼迫,却未被消灭(哀三22),并且于1948年5月14日得以奇迹似地复国,乃因他们能持守列祖的信仰,世代相传的缘故。
以新约时代的观点和实况而言,若将显明在基督徒身上的神的爱,比起显明在旧约选民的身上来,那就更大更深了。怎么说呢?

旧约是影像,新约是形体。旧约选民所谨守的律例,必须借着基督所成全的救恩,才能发生实质的功效(西二14、17;来十1-4)。诸如割礼预表洗礼(西二11-12)、逾越节预表圣餐礼(林前五7)、献祭预表基督的舍命赎罪等等(约一29;来十5-14)。此其一。

旧约选民每逢诵读旧约圣经的时候,因为被帕子蒙蔽而无法领悟其精意。如今这帕子在基督里已经揭去,所以只要归向基督,就能明白圣言的奥秘了(林后三14-16;太十三16)。保罗归主前后截然不同的经历,足以印证这个事实(徒九1-18;加一11-12;弗三3-8)。此其二。

「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罗七19)。这是服在律法之下,典型的旧约选民之心声。 「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八2)。这是活在恩典之下,新约选民战胜罪律和死律的凯歌。新旧两约选民灵修生活的实况,差别何其大!此其三。

依据律法的规定,除了大祭司之外,任何人都不可进入至圣所去拜神;因为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来九6-8)。直到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断气的时候,殿里的幔子忽然裂为两半(太二七50-51),进入至圣所的路才开通。原来,那幔子就是主耶稣的身体,使我们因为祂舍命流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来十19-20)。这些事实印证,新约时代确实是「万民祭司」的时代(彼前二9;启五9-10)。此其四。

旧约时代许许多多信心很好的圣徒,虽然因信得了美好的证据,却仍未得着所应许的。因为神给新约选民预备了更美的事,叫他们若不与我们同得,就不能完全(来十一39-40)。这就是说,主耶稣是人类的独一救主,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徒四12);若不借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八56,十四6)。因此,旧约选民的得救,必须等候主耶稣来成全救恩才能实现,而不能比我们抢先被提,进入天堂(帖前四15-17)。此其五。

「彼前二9」那段经文告诉我们说,新约选民所拥有的特殊身分,共有四种。第一是,被拣选的族类;第二是,如王一般尊贵的祭司;第三是,圣洁的国度──在基督里成圣的圣徒之集团;第四是,属神的子民。而神之所以要赐给我们这些尊贵的身分,乃为「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9节末句)。由此可知,神托付给新约选民的任务,与托付给旧约选民的任务是一致的(赛四三21);何况神显明在我们身上的爱,比显明在他们身上的爱更大更深呢!

神托付给我们任务,要我们去宣扬的是,「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接受神所托付的任务,传福音给人的果效则是,「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主耶稣),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二六18)。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呢?「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节末句):选召我们脱离罪恶、恐惧、痛苦、绝望、灭亡的深渊,便是出黑暗;带领我们进入圣善、平安、喜乐、希望、生命的福地,则是入光明(路一78-79;约一4,八12;罗七23-25)。这是神至高的美德,但一般世人却不知道;因此,我们必须竭力宣扬,引导他们与我们共享神的爱──至高的美德。

「叫他们的眼睛得开」(徒二六18节首句):一般世人都被世界的神(撒但)弄瞎了心眼,致使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林后四4) 。但主耶稣却要打开他们的心眼,使他们能领悟真理(路二四45;诗一一九18)。到处逼迫耶稣的法利赛人扫罗,之所以会改变为基督的使徒保罗,乃因心眼被打开的缘故(徒九1-6,二六10-20;林前十五9-10;提前一12-16)。

「从黑暗中归向光明」(徒二六18节第二句):在亚当里的众人都死了(林前十五22节上句),丧失属灵的生命了(路九60;罗五12)。其状态是,终身活在罪恶、恐惧、痛苦、绝望的黑暗世界;结局是,走向永远的灭亡。相反的,在基督里的众人却要复活(林前十五22节下句),得着属灵的新生命(罗六4、8;加二20)。其状态是,终身活在圣善、平安、喜乐、希望的光明世界;结局是,得享永生的福分(太七13-14)。

「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徒二六18节第三句):撒但是世界的王,全世界都卧在它手下(约十四30;约壹五19),致使终身受它辖制,无法弃恶从善(约八34;罗七18-21)。但信从基督的福音,归向真神的人,却因为在基督里得着释放,而能战胜罪和死的律,过着彻底更新的生活了(罗八1-2;林后五17)。

「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徒二六18节第四句):天下万民在神面前都是罪人,既有来自始祖亚当的「原罪」,又有本身所犯的「本罪」(罗五12);这些罪若未蒙赦,将来必领取罪的工价,以致永远沉沦(罗六23;帖后一7-9)。于是神预备耶稣为代罪的羔羊(约一29;来十4-7),使他为我们的过犯而死,为叫我们称义而复活(罗四25);然后,借着洗礼的恩典,洗净我们一切罪污,而且叫我们成圣、称义了(徒二二16;林前六11)。

「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二六18节末句):圣经说,「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十二14)。因为主圣洁,所以我们也要圣洁(彼前一15-16);惟有如此成圣,才能到生命树那里去(启二二14)。如今,我们既因受洗归入基督,洗净了一切罪污,被称义,有成圣的身分(加三27;徒二二16;林前六11),又领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弗一13-14);若再加上圣灵的帮助,过著成圣的生活,便可以得救,与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了(罗八13;加五16;帖后二13)。

领受神国的基业,是我们信从基督福音的终极目的(林前十五2;提后四18),也是做神儿女必得的福分(罗八16-17;加三26-29)。因为那是「不能朽坏(世界万物都会朽坏),不能玷污(十全十美,毫无瑕疵),不能衰残(永远鲜美)」,为我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彼前一4)。所以它的价值远远地超乎赚取全世界(太十六26);它将要给予人的喜乐和满足,更是令人难以想像的(诗十七15;腓一23)。

相信耶稣为救主的人,因为能得着今生和来世这么多的恩典,所以保罗说:「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林前九22-23) 。这就是说,为要与更多的人分享神的恩典,保罗不但甘心乐意地作了众人的仆人(19节),而且致力于了解、体贴,并且接纳各式各样的人。

保罗之所以要如此用尽各种方法,到处传扬基督的福音,直到再没有可传的地方为止(罗十五19、23),乃因他知道「走遍天下,传福音给万民听」,是主耶稣托付给他的责任。他若甘心而作,就有赏赐;若不愿意作,便有祸了(徒二二10-15、21;林前九16-17)。同样的责任(可十六15),今日主耶稣岂不是也托付给我们了吗?

大约公元66-67年之间,保罗第二次被囚禁于罗马,67年受斩首之刑。在狱中,他致函给提摩太说:「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提后四2)。因为这是绝笔书(提后四6),所以更显出其重要性,值得我们重视,并付诸行动。
「得时」(eukairOs)一词,原文的意思是,合时宜地、恰逢其时地;换句话说,就是要把握机会,《现代中文译本》译为「时机理想」。因为机会往往一逝不复返,所以必须及时抓住它。 「不得时」(akairOs)一词,原文的意思是,不合时节,《现代中文译本》译为「时机不理想」。时机不理想也要传,怎么传?这就是说,要寻找机会,或制造机会;反之,「守株待兔」之举,必徒劳无功。

兹举数例如下:

  • 得时——把握机会

    尼哥底母是法利赛人、犹太人的官,也是犹太教的学者。他夜里来见耶稣说,耶稣能行神迹,可见神与他同在。但主耶稣却把握这个机会,对他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又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三1-5、10)。因为行神迹只是引导人信从福音的手段而已,并不是主耶稣奉差遣而来的目的;惟有传神国的福音,叫人悔改、重生、进神的国,才是他主要的任务(可一14-15;路四42-44)。此其一。
    在圣殿的美门口,有一个生来是瘸腿的病人。他看见彼得约翰要进殿,就求他们赒济。彼得抓住这个机会,奉耶稣基督的名叫他起来行走。接着,当众人正在满心希奇惊讶的时候,彼得又抓住这个机会为基督作见证说:「你们杀了那生命的主,神却叫他从死里复活了;我们都是为这事作见证。我们因信他的名,他的名便叫你们所看见所认识的这人健壮了。」(徒三1-10、15-16)。结果,因为这件神迹,以及彼得合乎时宜的见证,许多人信主,男丁数目约到五千(徒四4)。此其二。
    大约公元50年,保罗展开第二次旅行布道的时候,第一站便是马其顿省的头一个城腓立比。当安息日,保罗和其他的同工出城门,到了河边,知道那里有一个祷告的地方,即聚会敬拜神的地方。于是坐下──把握这个机会,对那些聚会的妇女讲道。有一个妇人,名叫吕底亚,素来敬拜神。主耶稣开导她的心,叫她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结果,她和她一家都受了洗。后来,福音传开,吕底亚的家成为聚会的据点,而建立了腓立比教会──欧洲首处教会(徒十六12-15、40)。此其三。

  • 不得时——寻找机会、制造机会

    西门彼得的兄弟安得烈认识耶稣是弥赛亚之后,首先找着自己的哥哥西门,对他说:「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于是领他去见耶稣,他就成为耶稣的门徒了(约一40-42)。这段记事的重要教训是,传福音必须积极地、主动地去找人,或找机会作见证,而不要消极地坐在会堂里,等待人来慕道。此其一。
    腓力蒙主耶稣选召,跟从了他之后,找着拿但业,对他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就是约瑟的儿子拿撒勒人耶稣。」拿但业并不认为拿撒勒会出什么好的,但腓力还是不放弃这个机会,而紧接着说:「你来看!」于是在与主的面谈中,拿但业看清楚了耶稣是神的儿子,是以色列的王,并且跟从了他(约一45-51)。这段记事告诉我们说,已经找着的机会,不要轻易放弃;只要不灰心,迟早必有收获。此其二。
    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向来没有来往。因此,为了传福音给撒玛利亚人,主耶稣必须制造机会,即找借口,请一个撒玛利亚人的妇人给他水喝。然后,在交谈中,主耶稣对她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并且揭穿了她的隐私。那妇人非常惊讶,就往城里去,对众人说:「莫非这就是基督吗?」结果,那城里有好些撒玛利亚人信了耶稣(约四7-10、13-19、28 -30、39-41)。这件事让我们知道,若要传福音给一个陌生人,甚至是自我封闭的人,则要找话题刺激他开口;只要他一开口,我们就可以将福音传给他了。此其三。
    对于上述传福音的精神和策略,各地教会的同灵若都积极地去实践,并利用今日的各种资讯管道,则福音必很快就传遍天下,使世上的国早日成为主基督的国了(启十一15,十四6-7;太二四14)。
    上面所说,寻求神、荣耀神,以及述说神的美德等三项,乃是依据神创造人的目的所诠释的「生命的意义」。这是属于一般性的,即一切受造的人都必须明白,并且应该追求的生命的意义,或说生存的意义。

4. 为了尽自己的责任而活

我们都知道,人的生存是一种责任。能尽自己的责任之人,才是有价值的人;这种人的生命,便是活得有意义的生命。依据这个观点,我们可以断言,只要明白自己的责任,愿意尽心尽力去完成的人,纵使出身寒微,毫无社会地位,他仍然是极有价值,足以令人肃然起敬的人;反之,如果只知追求虚浮的名利和物质享受,却不肯尽他自己该尽的责任之人,则纵使他家财万贯,权位显赫,那又有什么价值可言?他活着,有什么意义呢?
我们各人的身分不同,社会背景也不同;因此,我们各人该负起的责任,当然未必相同。虽然如此,我们却有一些共同点,就是教会责任、社会责任,以及家庭责任等。

兹将这些责任简述如下:

  • 教会责任

    《腓立比书》第一章21-25节那一段经文所记载的是,保罗的生死观。他说──
    「我活着就是基督」(21节上句):不但里面有基督的生命(加二20),而且在生活上也活出了基督的形像(加四19;弗四24)。 「我死了就有益处」(21节下句):因为我死了,必与主同住(林后五8)。 「但我在肉身活着,若成就我工夫的果子」(22节上句):如果传福音,有了成果(罗一13-15,十五16-19)。 「我就不知道该挑选什么」(22节下句):是死了得益处好呢?或活着继续传福音好呢?我就不知道该怎么选择了。

    接着,保罗又说──「我正在两难之间」(23节上句):在生死两者之间,我难以决定如何取舍「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的无比的」(23节下句):如果只为自己而设想,则我宁愿离世与主同在,享受那好得无比的福分「然而我在肉身活着,为你们更是要紧的」(24节):「为你们活着」,就是为教会而活,因为教会是圣徒的集团(林前一2);也是为基督而活,因为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林前十二13,27)为自己活着,只能独享个人的益处;但为教会而活,却能叫众人得着更大更多的益处「我既然这样深信,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间,且与你们众人同住」(25节上,中句):只因主耶稣托付给我的任务尚未完成,所以我深信这一次的囚禁(腓一7,13-17),必不至于被判死刑,而很快就可以到你们那里去了(腓二24)。「使你们在所信的道上,又长进又喜乐」 25节下句):使众圣徒在所信的道上长进是传道人的责任,也是用神的话造就他们的果效;而众圣徒之所以会满心喜乐,乃因在所信的道上长进的缘故。

    保罗是基督所选召,特派传神的福音的使徒(罗一1),所以必须尽其职责,为教会而活,义不容辞。今日各国总会所属的传道者都是专职的工人,所以也要立志终身为教会而活;即使已经退休,不再直接参与教会行政,但关心教会的兴衰,并协助各种圣工,却是不受年龄之限制的不是吗?

    当保罗蒙主选召的时候,他问主说:「主啊我当做什么!?」主说:「起来,进大马色去,在那里要将派你所做的一切事告诉你。」接着,他所受的托付是,「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祂作见证。」(徒二二10,15)。与此有关联的问题是,我能做什么以及我该怎么做「我当做什么」,所要知道的是,主要托付我什么任务;?「我能做什么」,则要问自己,我所领受的恩赐是什么;「我该怎么做」,则要确定工作目标,并要拟定工作的次序和方法明白自己的任务和恩赐,做自己当做和能做的事,才能得心应手;知道该怎么做,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免得浪费时间。

    除了专职的传道人之外,一般同灵也应该立志为教会而活因为教会是神的国,我们都是与众圣徒同属于神国的国民(路十七21;腓三20);教会也是神的家,我们都是神家里的人(弗二19;提前三15)。更重要的是,我们都领受了何等长阔高深,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基督的爱(弗三-18- 19),所以我们都应该为教会而活。

    在传福音的工作上,保罗之所以能甘心乐意地忍受诸般的患难(林后十一23-27),乃因深刻感受主的爱之缘故他说:「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五-14- 15)。这是什么意思呢?「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14节上句):「激励」(sunechO)一词,原文的意思是挤压,强迫,勉强,抓住等「激励我们」一语,日本“口语体译本“译为「强迫着我们」,”新译本“和其他几种译本都译为「催逼着我们」。由此可知,为基督的爱所催逼或强迫,是保罗之所以不怕任何患难,积极传福音,而乐在其中的动力(腓二17-18;帖前二19-20)。

    「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14节下句):耶稣是神的羔羊,他的死是为了赎罪而代替我们背负罪孽的(约一29;林后五21 ;可十45)所谓「众人就都死了」,就是借着洗礼,众人归入基督的死,与基督一同埋葬;受了洗,从水里起来,与基督一同复活(罗六3- 5)。由此可知,受洗具有改变一个人的身分之功效──由罪人变成义人。因为借着洗礼,罪人既然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就脱离了罪,而不再是罪人了(罗。六6-7)然后,受了洗,从水里起来,与基督一同复活(罗六8;西二12),便是在基督里重生的义人(多三5;罗五9;林前六11)。从今以后,既不再被控告,也不再被定罪了(罗八33-34)。

    「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死而复活的主活」(15节):所谓「活着的人」,就是受洗归入基督,并且活在基督里的新造的人。(加三27;林后五17)「不再为自己活」,就是不再过着「本位主义」的生活「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即是说,心里只有主的地位,凡事都以遵行主的旨意为优先考虑因为主耶稣被交给人──祂的死,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四25)。所以为了报答主的恩典,我们没有理由不为祂而活。

    在另一处经文,保罗又说,「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因为我们或活或死──现在活着,或将来死了,「总是主的人」。祂是死人(已经离世的圣徒)的主,也是活人(现在还活着的圣徒)的主(罗十四8-9)。我们既然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主的仆人,祂是我们今生的主,也是我们来世的主,我们当然非为祂而活,非为祂而死不可了。「为主而活」,就是无论做任何事,都要为主的缘故而做。「为主而死」乃是说,如果终身为主而活,则将来死了便是为主而死,而未必为主舍命。与此类似的说法是,「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罗十二1)。旧约选民所献上的是「死祭」──先将祭牲杀死,才献给神基督徒所要献上的却是自己的身体,是「活祭」──为主而活;是「圣洁的」,即要过着圣洁的生活。这种为主而活的生活原则,以及圣洁的生活习惯,乃是神所喜悦的。

    为主而活,或说为教会而活的方式是多方面的。诸如担任宗教教育教员,翻译,司琴,会前领诗,炊事,清扫会堂内外,访问同灵等等,举凡教会所安排的一切事工,都要踊跃参与;只要有愿做的心,必蒙悦纳(林后八12)除此之外,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献上,使神家的财源充裕,乃是神的子民当尽的本分;只要甘心乐意而为,神必敞开天上的窗户,大大地倾福(玛三10)。

    在日常生活上,则不要将我们的肢体献给罪做不义的器具──不要做罪的奴仆,过着放纵情欲的生活;倒要将肢体做义的器具献给神──做神顺命的儿女,过着圣洁的生活(罗六13;彼前一14-15)若是如此下定决心,则「罪必不能做我们的主」;因为我们已经在恩典之下,主必帮助(罗六14;腓四13)。

  • 社会责任

    我们应该负起的社会责任是,服务社会,造福人群因为我们生于斯,长于斯,还要终于斯;一生之中,我们确实享受了不少社会福利职是之故,服务社会,使人间变成乐园,乃是我们当尽的本分。我们的老前辈郭顺命(顶顺)长老是台湾中部的大企业家,历任台湾总会财务组组负责(总会改制后,称为财政处处负责)。他留下了两句名言,既可视同他一生的写照,且可为生命的意义作一个最具体的诠释。

    第一句是:「我的钱是神赐给我的,所以我应该奉献给神的教会」为了实践这句话,他如期奉献了总收入的十分之一;他知道,那是神之物(玛三8)。除此之外,每逢总会或各地教会有所需要时,他都必甘心乐意地奉献,而从来未曾推辞过。

    第二句是:「我的钱是从社会赚来的,所以我应该回馈社会,使这个社会更温暖」为了实践这句话,他为社会做了不少善事;例如赞助台中儿童合唱团,或捐助台中育幼院(孤儿院)等等。五十多年前(1950年代),有一个不同教派的青年要去美国深造郭长老知道他的家境并不富裕,所以愿意资助他完成学业出国前,那个青年问郭长老说:。「您付出这么多钱,帮助我出国去求学,我不知道该如何报答您」郭长老回答他说:「你将来学业完成,要用爱心去帮助别人,贡献社会,这就是对我最好的报答呀!」

    大约70岁的时候,郭长老知道他在世的年日已经不多,所以他就计画要设置「郭腓利门纪念基金会」,以便在他息劳之后,仍然能继续为教会和社会做一些善事。于是自1972年开始筹备,1973年12月向台湾省政府社会处提出申请书,1974年3月15日经社会处核准,同年5月1日依法完成登记手续,可以开始营运了。

    郭腓利门长老是郭顺命长老的父亲,以制作木桶为业;生活虽然不算富裕,却是热心奉献,而且乐意济贫郭顺命长老深受父亲的影响,一生为教会和社会奉献不少钱财。之所以要命名为「郭腓利门纪念基金会」,乃为要纪念他父亲留给后世的榜样,并借以激励更多主内的同灵效法他的美德,能谨守经训,「尽心,尽性,尽意爱神」,并且「爱人如己」(太二二36-40)。

    三十多年来,「郭腓利门纪念基金会」为教会和社会所做的善事是:支付清寒奖助学金,急难救助金,身心障碍补助金,贫病医疗补助金等除此之外。 ,还有儿童福利,青少年福利(属于原住民的六个学生中心),老人福利(埔里基督仁爱之家,仑尾仁爱安老院),以及社会公益(例如制作心灵游牧民族之广播节目)… …等等。「施比受更为有福。」(徒二十35)郭长老对这段经文所作的诠释是:。「我今日有能力施舍(箴三27),就是神给予我的莫大福气所以施舍后是否蒙福,并不重要」由此可知,他施舍的动机是怜悯贫穷人(箴十九17),施舍的心态是感恩,并报答神的恩典(林前四7;太二五34-40 )。

    圣经说,政府的官员是神的用人,他的权柄是神给予他的;他的使命是赏善罚恶,借以维持社会的秩序,使人民可以安居乐业换句话说,他的职责是「替天行道」因此,「为主的缘故」,基督徒应该顺服他的领导;反之,若是抗拒他,就是抗拒神的命令了(罗十三1-5;彼前二13-14)。

    就赏善罚恶,替天行道的神圣使命而言,官员的工作性质是为社会服务;他的身分是人民的公仆,而不是高高在上的老爷因此,他必须具有善良和仁慈的品德,凡事遵行神的旨意──合乎天理(撒上十五1;诗一○一2)。他办事的态度必须亲民和便民,而毫无官僚作风,更不该欺压弱势官员能如此自律,是社会之光,人民之福。

    在一般白领阶级之中,收入比较多的是医生,所以多数学医的人都以高收入为他的主要目的;当然,高​​收入是他该得的报酬,是他付出比别人更多时间,精神,学费所换来的代价只是他必须铭刻在心,他更重要的任务是治病济世,使人人活得更健康;病人和家属对他所期望的是,细心诊治,尽心关怀,多加安慰。

    渔夫将他所捕捞的海鲜卖到鱼市场,或农民将农作物卖给果菜市场,所赚的是工钱;批发商将他所收购的食品卖给零售商,零售商再卖给消费者,所赚的也是工钱。这些工钱是他们服务社会的服务费,也是借此养家的生活费。因此,各行各业应得的是合理的利润,而不该有暴利的行为。如果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都有这种为社会服务的精神,并且坚持互惠的商业道德,则贫富之差距必缩小,社会经济必更稳定,社会秩序也必日益正常化的。

    依此类推,社会上各行各业,都属于服务社会的性质;为的是使人类的群居生活更和谐,更舒适,更快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如果有一天,我们能生活在这种互助互惠,处处洋溢着人情味的温馨的社会环境,我们岂不是会觉得多么幸福,活得多么有意义吗?

  • 家庭责任

    我们都知道,组织一个家庭最基本的成员是夫妻;有了儿女之后,他们便成为父母了而丈夫,妻子,父母和儿女,都有各人该扮演的角色;致力于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得好,便是所谓的「家庭责任」简述如下:

    丈夫是一家之主,也是妻子的头。

    就一家之主而言,他的责任是养家和治家为了负起养家的责任,使全家大小有衣有食,他必须有正当的职业,固定的收入;为了好好地治家,荣神益人,他必须存完全的心,行完全的道在他家中(诗一○一2)。

    就妻子的头来说,他所需要的是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甚至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五28,25)他必须明白,「头」所象征的意义是,关怀周到,体贴入微;而不是惟我独尊,坐享服事正如主耶稣所说,「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太二十26-27)。

    妻子是家庭主妇,也是丈夫的身子。

    就家庭主妇而言,她的责任是做丈夫的贤内助。(创二18;箴三一10),使丈夫有益无损,而没有内顾之忧(箴三一11-12)她终年早起晚睡,辛勤料理家事,使家里整齐而清洁;并使家人三餐吃得饱,冬天穿得暖(箴三一15,18,21)她的儿女称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称赞她( 。箴三一28)她若努力尽这个责任,使家人满心喜乐,则她必享受操作所得的福气;她的工作果效,也必在城门口荣耀她的(箴三一31)。

    就丈夫的身子来说,她所需要的是顺服自己的丈夫,使丈夫成为名副其实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弗五22-24) 。她必须了解,夫妻的关系是「一体关系」(创二24;弗五31)。,而不是「平等关系」二人以上才需要争平等,即地位相等,机会相等,权益相等,那是社会上的事;?但夫妻却是「一体」,即生命的共同体,究竟要与谁争平等呢谁的身子会与自己的头争平等呢所谓「丈夫是妻子的头」,「妻子是丈夫的身子」,并不是说在身分上有尊卑的差别,乃是说夫妻各有不同的角色,与其要与丈夫争平等,倒不如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吧!

    夫妻和睦相处的秘诀是:无须质疑对方有没有尽其本分,却要反问自己是否扮演好了自己该扮演的角色不要期待对方万事迁就我,而只须致力于了解对方,并且接纳对方,如同基督接纳我们一般(罗十五7)。

    父母的责任是,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儿女(弗六4节下句),使他们从小就习惯于「走当行的道」,以至于到老也不偏离(箴二二6) 。约瑟被主母诱惑的时候,之所以能理智地拒绝,乃因他心中有神的地位(创三九7-12)。提摩太的心里之所以有「无伪之信」,乃因他从小就明白圣经,有得救的智慧之缘故(提后一5,三15)。由此可知,用神的圣言教导儿女是何等的重要!

    值得留意的是,父母在教导儿女的事上,千万「不要惹儿女的气」(弗六4节上句)。什么叫惹儿女的气呢?诸如滥用父母的权威,因过度的严厉而苛责,因性急而缺乏深思远虑,因没有同情心而不能体贴儿女的无知和软弱,以及凡事以自己的想法为绝对标准,而忽略了儿女另有他们的天地……等等心态和行为,都很容易惹儿女的气的。因此,这些错误的观念和做法若不趁早改变,则父母和儿女之间的「代沟」必日益扩大,以至于后悔莫及的。为人父母者,岂可等闲视之?

    儿女应有的美德是,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弗六1)「在主里听从父母」:这表示父母的吩咐如果合乎主的正道,则听从父母,等于遵行主的旨意,所以说「这是理所当然的」──合理的要求。「在主里听从」是一个基本原则,所以父母的吩咐若是违反了主的正道,则要「在主里拒绝父母」,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你们作儿女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六1-3)。「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依据「出二十12」那段经文所作的诠释。之所以说「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乃因「当孝敬父母」是对人当尽的本分,后六诫之中的首诫。所罗门说,谨守神的诫命,是人所当尽的本分(传十二13)。而在十诫之中,对人当尽的本分的第一诫,便是「当孝敬父母」(出二十12)。因为父母的养育之恩,比山更高,比海更深,所以凡作儿女的,都必须孝敬父母。

    主耶稣既具有神性,同时也具有人性(罗一3-4,九5)。就神性而言,祂是神的儿子,所以祂「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路二49 );就人性来说,他也有肉身的父母,所以他必须「顺从他们」(路二51)神的儿子当尽的本分,与人的儿子当尽的本分,主耶稣在12岁。的时候(路二41-42),就能分辨得很清楚,而且明白该如何使两者保持平衡,而不至于互相冲突了。

    我们都知道,主耶稣必须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才能完成神的救恩,成全神的旨意(太二六39;可十45;徒二23;来十3-12)。但他并没有忘记他肉身的母亲还活在世上,需要有人来照顾她。所以在十字架上最痛苦的时候,他便将母亲交给他所爱的门徒了(约十九26-27)。这是一幅多么美,多么令人感动的画像啊!

    主耶稣在少年时代的表现,以及受死之时对他所爱的门徒之交代,让我们看清楚了他是事亲至孝,以终其一生的孝子。这种孝敬父母的榜样,是值得我们效法的。
    上述「为了尽自己的责任而活」,所涵盖的教会责任,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等,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强调为别人着想,并且为别人而活。如果我们真的过着这种生活,则教会需要我,社会需要我,家人也需要我而一生致力于做一个人人所需要的人,便是最有价值的人;成为一个最有价值的人,便是活得最有意义的人。你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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