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恩的主要本质有二:(一)罪恶的赦免,亦称「赦罪之恩」(徒五31)。这是解决人类自己不能摆脱的罪恶问题。赦罪的意义,就是「主不算为有罪」(罗四8),而且又是「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罗四6),不算有罪,反算为义,是「白白的称义」,是不作工而得的工价;(二)生命的赐给,亦称「生命之恩」(彼前三7)。这是解决人类自己不能承受的生命问题。世人死在罪中,是包括灵肉的死。但「信子的人有永生」(约三36),「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五24),因为「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罗五21)。总而言之,救恩既使人白白赦罪称义,又叫人得着永远的生命。
—摘录自《真道提要问答》郭子严
救恩的主要本质有二:
- 罪恶的赦免(路一77),亦称「赦罪之恩」(徒五31)。这是解决人类自己不能摆脱的罪恶问题,「我们藉着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丰富的恩典」(弗一7)。赦罪的意义,就是「主不算为有罪」(罗四8),而且又是「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罗四6),不算有罪,反算为义,是「白白的称义」,是不作工而得的工价(罗四4)。
- 生命的赐给(约十10、28;五40),亦称,「生命之恩」(彼前三7)。这是解决人类自己不能承受的生命问题。世人死在罪中,是包括灵肉的死。但「信子的人有永生」(约三36),「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五24),因为「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罗五21)。
总而言之,救恩既使人白白赦罪称义,又叫人得着永远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