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洗脚礼?
圣经中的约翰福音书第十三章一到十节里记载了有关洗脚礼的由来。洗脚礼是真耶稣教会里的其中一个圣礼。有人认为洗脚礼只不过是犹太人的风俗习惯之一,因此不将之视作圣礼。在此提出犹太人洗脚风俗的作法以作比较。首先,犹太人的习俗是一踏入门内就洗脚(参:创18:1-5;路7:36-38,44),然而主耶稣并不是在入门的时候为门徒洗脚(约13:1-5)。再者,在犹太人的习俗里,洗脚者都是由家里最低下的奴仆去为主人洗脚,若家中无奴仆,也是由主妇去行(参:提前5:9-10),而往往受洗脚的对象是「圣徒」。但是根据约翰福音十三章里的记载,施行洗脚的是「主耶稣」,被洗脚的对象却是「门徒」,这就完全不符合犹太人在洗脚传统常理上的礼仪。故此,当主耶稣在给门徒洗脚挨到彼得面前要给他洗脚时,警觉性特强的彼得立时对主耶稣说:「主啊!你永不可洗我的脚。」这是因为他知道主耶稣是他的主,是神的圣者(约6:38-39;13:6,8上)。由此可见,主耶稣在这里施行的洗脚礼绝非仅仅是犹太人的习俗而已。
洗脚礼很重要吗?
主耶稣以洗脚礼来表达祂以永远不改变的爱来爱属于祂的门徒到底(约13:1)。再来,主耶稣也表明了要将祂一切所拥有的都让门徒一起同享(约13:3,4-8)。若不给耶稣洗脚,就与耶稣无份,即是没有任何关系(约13:8下)。若给耶稣洗脚就与祂有份,即有关系了。所以当彼得一听到给主耶稣洗脚就能获得如此美好的福分——与主有份的时候,就立刻回应说:「主啊!这样的话,不只洗我的脚,连我的手和头也洗吧!」(约13:9,现代中文译本)。主耶稣回答他说:「洗过澡的人(指洗礼),全身都干净了(罪得洁净),只需要洗脚」(约13:10上,现代中文译本)。主耶稣在这里要说明的是,洗礼使罪得洁净,而给主耶稣洗脚(即洗脚圣礼),就是要与主有份(有关系)。两者都与得救有关。故主的洗脚礼是为了使信徒与祂有份(有关系),与得救有关联。因此,教会必须给新受洗的信徒奉主的名洗脚一次,使他与主永远有份。洗脚礼除了与得救有关,也是带有教训性的圣礼(约13:12-17)。洗脚礼教导我们要彼此谦卑(约13:4;腓2:7;彼前5:5)、彼此服事(约13:5中,12-14)、彼此饶恕(约13:5下,10-11;太6:14-15)、彼此相爱(约13:1,34)、保持圣洁(约13:10-11;箴4:26;来12:14)。
为何今日几乎全球所有教派都没有施行洗脚圣礼?原因何在?
兹就上述疑问提出以下几点以作回应:
(一)失传。前面说到在主后306年,西班牙大公会议决议禁止所有圣职人员给新受洗的信徒施行洗脚圣礼。此乃以人意代替神意!这是公然地同心同意违背主的警告——我若不洗你的脚,你就与我无份了(约13:8-10);
(二)认为是犹太人洗脚习俗,乃是主以此来教导信徒要谦卑相恕相爱相助,同时也要保守圣洁。若只是洗脚风俗,那么不接受主的洗脚就会严重到与主无份吗?这是讲不通的。故此必定有主耶稣的用意。从主耶稣与彼得的对话中可以得知,主的洗脚不是一般惯行的风俗洗脚,因为有它的特殊性与奥秘性——与主有份的真理;
(三)因为只在约翰福音十三章有此记载,其他经卷没有记载。神只讲一次的话难道就不是真理了吗?经曰:「出于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路1:37)。神只对亚当讲一次:「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亚当吃了以后灵命就与神隔绝,即灵命死了。(参:路9:59-60;弗2:1上)